通 知
为更好提供高效优质的通关服务,上海航联于2012年3月18日迁入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大厦。
地址:上海市杨树浦路18号31楼
总机:(021)55131188转各部门
邮编:200082
网站内容将于近期改版,敬请期待。
通 知
1、
接海关和码头通知,自2012年1月4日起,场站收据不再送往码头,码头凭海关电子放行信息放关配船。浦江两条船(苏州号,新鉴真),吴松码头(包括罗泾)以及属地和转关的单证除外,依旧按照之前的操作模式仍需凭场站收据放关配船。所有单证报关时各客户仍需提供正本场站收据。
2、
2012年1月4日起,浦江海关对删单改单(包括注销)的要求进行了调整,明细如下:
1)
外港和洋山有二放信息的删单(注销):提供港区在港证明,船公司正本未上船证明。
2)
洋山无二放信息的删单(注销):提供港区在港证明,经营单位情况说明加盖公章。海关对洋山的单证强调了关箱门后报关(即有货报关),届时因货物没有装箱完毕先报关,从而造成的数据更改海关不再受理删单重报手续,客户凭经营单位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向海关递交改单申请,改完之后海关将下达查验指令,也包括箱号的更改在内,由于改单需要抽取当时的报关底单,故海关对外承诺抽到底单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改,加上查验的时间因此可能对船期造成一定的影响,故我司提醒各客户,所有的报关资料必须待装箱完毕或者数据确定后再报关,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影响船期。
3)
办理删单(注销)手续各客户需提供正本的港区在港证明,也可委托我司代办,届时我司将适当收取代办费。
此次调整和平时操作习惯有较大的改变,尤其是洋山的单证。望各客户相互转告并做好相应协调工作,如有不清楚的请及时联系我司客服或者出口部经理。谢谢合作!
出口部
2011/12/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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